最近国家发改委频频为数据中心发声,广州、深圳也随之迎来了6月新政。
6月4日,广州发改委正式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市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行政区域内未取到节能审查意见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均需立刻停止施工。《通知》指出,后续会推出《指导意见》,针对已建、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有具体的指导实施意见。
4天后,广州发改委发布第二道监管通知,详细见《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广州市有45个数据中心纳入数据中心项目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通知》进一步明确后续的监察工作,检查是否有按规定执行节能审查意见,以及是否按时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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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检查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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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监察: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时、按规定在省、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季报、年报)。
随着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和广州市发改委针对数据中心产业陆续发布节能监察计划后,深圳终于迎来了第一道“监察”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圳市有14个数据中心纳入数据中心项目专项节能监察工作范围,明确要求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分严格执法监管,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护电办,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将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与数据中心与开展日常监察与能效专项监察。
为做好2021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拟开展节能监察的企业数量共计50家,其中,包括电力、印刷、,玻璃、轮胎、陶瓷、塑料等重点行业企业共21家,重点用能单位15家,数据中心14家,其中由我局直接组织节能监察的企业3家,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节能监察的企业47家(节能监察企业名单可参考附件)。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和《节能监察办法》(国 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等节能法律法规,结合2021 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有关要求开展日常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工信部和省的专项部署,开展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工作。
节能监察结果及节能监察总结报告于9月底前报告报送我局。
节能监察工作已纳入区级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把节能监察作为推进工业节能减排、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推动工业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
2021年日常节能执法 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委托市护电办具体实施。
2021年度数据中心等节能监察专项工作主要委托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协助落实。
各区完成节能监察工作后,应及时将监察 结果交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汇总后报我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易三平(市工信局),88101970;
李文伟(市护电办),13670202232;
刘雄伟(市建科院),1830755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