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奖补政策,引导集聚“数字经济”

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或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2年对符合要求、辐射带动性较好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

近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奖励和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等奖补项目的申报条件、所需的申报材料以及政策时限等。

青岛

根据《实施细则》,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或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2年对符合要求、辐射带动性较好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其中,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示范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奖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对2022年1月1日前认定的省级示范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继续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20〕5号),分期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奖补。其中,建设期为三年,每年度进行阶段性绩效评估,通过第二年中期考核、第三年终期验收后,分别拨付50%的奖补资金。

据了解,《实施细则》充分体现数字经济产业趋势以及青岛发展实际,对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奖补资金的用途进行了明确,包括用于改善园区(试点)数字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编制园区(试点)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数字化素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园区(试点)内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贯标、建设园区(试点)公共服务体系、园区(试点)内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等,以此有效引导数字经济园区加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集聚数字产业集群,提升数字化融合应用水平。

《实施细则》的发布,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助推青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青岛已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8家,截至今年已拨付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奖补资金1100万元。全市56个项目入选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79个案例入选省级数字经济优秀案例、89个产品入选省优秀数字产品(方案)。

数字经济两大领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上,青岛齐头并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虚拟现实、大数据等产业快速发展,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3家,入选首批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合作企业3家;全市1个区域中心、山东轨道交通设备、电气机械等8个行业分中心入选全国一体化工业大数据中心(试点)名单,11家企业入选DCMM贯标试点企业,青岛跻身省DCMM贯标第一批试点市。3个项目入选工信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13个项目入选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项目。产业数字化方面,全球“灯塔工厂”青岛企业贡献4席,卡奥斯连续四次荣登国家“双跨”平台榜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累计上线36家。

据悉,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公开发布各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申报主体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

来源: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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